离婚时必须完成共同财产分割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就卡在财产分割这一步,我俩对部分财产分配有很大分歧,一时半会儿很难谈拢。我就想知道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必须得完成共同财产分割才行,能不能先把婚离了,之后再处理财产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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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并不一定必须要完成共同财产分割。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了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但并没有强制规定离婚和财产分割必须同时完成。 也就是说,离婚和财产分割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事务。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达成一致,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再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暂不处理财产分割,待之后再另行协商或起诉。 另外,如果选择通过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决定是否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如果当事人只请求离婚,未提及财产分割,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对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在实践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法院往往会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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