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找不到理由能离婚吗?
我老公最近一直跟我提离婚,可他又说不出个具体的理由。我不想离,不知道他这种找不到理由的情况,法律上能不能支持他离婚。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他能离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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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每种方式对于离婚理由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呢,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方式下,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有特定的离婚理由。只要夫妻二人都愿意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就可以去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中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您老公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又找不到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同时您也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通常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不过,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您老公找不到理由的话,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第一次起诉时很难成功,但如果后续满足一定条件,离婚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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