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婆出的钱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伴侣现在打算离婚,当时买房公婆出了钱。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算,是我和伴侣平分,还是公婆出的钱有特殊规定?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到底怎么处理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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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公婆出资买房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首先是婚前的情况,如果是男方父母婚前给儿子买房,这在法律上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能进行分割,除非有其他特别的协议。不过要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那就相当于把房子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加名这个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的意思表示,把房子的部分产权给了女方。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再来说婚后,如果男方父母婚后资助买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同时登记在男方及其配偶名下,那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也提到,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总之,离婚时对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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