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居住的房子首付是我父母出的钱。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认定和处理,房子到底怎么分,是按共同财产还是怎么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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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婚前购房的情况: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首付,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夫妻双方的,通常会被视作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要是房屋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来分割。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然后是婚后购房:婚后父母出首付,若没有明确的赠予指向,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要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可能要依据夫妻间的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还需注意父母明确表示赠予意图的时间,最好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要有相应证据证明,比如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是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可能侵害子女配偶一方的 合法权益,相关表示或赠与合同也可能不被法院采纳。对于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之时,应当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等,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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