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的全电发票能否部分红冲?
我收到了一张全电发票,还没进行抵扣,现在因为一些业务调整,我想对这张发票进行部分红冲,不知道在法律规定上是否允许,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这种未抵扣的全电发票能不能部分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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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未抵扣的全电发票是否可以部分红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概念。全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红冲发票呢,就是当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等业务时,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来的发票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等相关规定,对于未抵扣的全电发票是可以部分红冲的。这是因为发票红冲的目的是对原发票信息进行修正或调整,如果业务只是部分发生变化,没必要对整张发票进行红冲。只要符合真实的业务情况,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就能够进行部分红冲。 企业在进行部分红冲操作时,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样,就完成了未抵扣全电发票的部分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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