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我之前遇到有人拿了不属于他的钱,对方说是不当得利。我想知道这种不当得利的情况,能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有没有刑事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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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并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得到了不该得到的好处,还让别人受了损失。比如张三捡到李四的钱包,里面有很多钱,张三没有归还,自己留下用了,这就是不当得利。 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在通常状况下,受损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得利方返还不当所得。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不当得利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当不当得利涉及侵占罪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这种情况下,不当得利行为就不再仅仅是民事问题,而是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不当得利能否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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