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当得利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我不小心收到了一笔别人转错的钱,本来想着返还,但后来了解到可能存在不当得利不予返还的情况。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情形,我这笔钱属不属于不用返还的情况,希望能了解清楚避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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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获得不当利益的一方是需要将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不当得利可以不予返还。 首先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举个例子,甲误以为对乙有赡养义务而支付了赡养费,即便实际上不存在赡养义务,甲也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乙返还。这是因为这种给付是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法律尊重这种道德行为,所以不支持返还。《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除外。 其次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比如丙提前偿还了尚未到期的债务,之后丙不能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提前清偿的部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本身是真实存在的,提前清偿只是履行债务的一种时间上的提前,债权人接受清偿具有合理的依据。 最后是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例如丁明知道自己不欠戊的钱,但还是进行了清偿,之后丁不能再要求戊返还。这是因为丁的行为是基于自己的意愿,在明知没有义务的情况下进行了给付,法律不会支持其事后反悔要求返还。《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这几种情形下得利人可以不返还取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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