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付费的专利产品可不可以直接销售?


在探讨没付费的专利产品能否直接销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专利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专利拥有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有独占的权利,别人未经允许不能随意使用、制造和销售。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就意味着,没付费也就是没有获得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销售专利产品是不被允许的。如果进行了销售,就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为侵权,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专利产品是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这种情况属于“权利用尽”原则,不需要再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还有,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需要停止销售行为。 所以,一般情况下,没付费的专利产品不可以直接销售,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在涉及专利产品的销售时,一定要确保获得了合法的授权或许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