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能否在同省的其他城市使用?
我参加了城乡医保,因为工作原因要去同省的另一个城市生活一段时间,担心生病就医的费用报销问题。想了解下城乡医保是不是能在同省的其他城市使用,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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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是否能在同省的其他城市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城乡医保,它是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的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从政策上来说,现在国家大力推动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在同省的其他城市使用城乡医保,存在可以直接使用和需要备案后使用两种情况。 对于可以直接使用的情况,部分省份建立了省内医保联网结算平台,在这个平台覆盖的范围内,参保人员在同省其他城市的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直接刷医保卡进行结算。比如,在就医过程中,像住院费用等就可以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政策直接报销,个人只需要支付自付部分。 而需要备案后使用的情况更为常见。依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精神,参保人员如果要去同省其他城市就医,一般需要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的原因通常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以异地转诊为例,当参保地的医疗机构无法治疗参保人员的疾病,建议其转往同省其他城市的医疗机构时,参保人员可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备案。办理好备案后,在异地就医产生的费用也能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具体的操作流程,参保人员可以先拨打参保地的医保服务热线12333咨询,了解备案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方式。一般来说,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居住证明、转诊证明等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医保部门的官方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备案,也可以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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