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曾用名办过社保,能用现用名再办吗?

我之前用曾用名办理了社保,现在想以现用名再办一份社保,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担心重复办理会有问题,也不确定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用现用名办理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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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更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从法律和社保管理规定的角度来看,一个人不能同时用曾用名和现用名分别办理两份独立的社保。社保是为了保障个人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遵循的是一人一账户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虽未明确提及曾用名和现用名的具体处理方式,但强调了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社保系统旨在对每个参保人的权益进行准确记录和管理,如果允许一人拥有多个社保账户,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也容易引发骗取社保待遇等违法行为。 当你之前用曾用名办理了社保,正确的做法是办理社保信息变更手续,将社保账户上的曾用名变更为现用名。一般来说,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上面会清晰显示你的曾用名和现用名,以证明这两个名字属于同一人。然后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他们的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等文件,完成信息变更。这样,你就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唯一的社保账户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而无需再用现用名重新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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