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用门诊病历复印件可以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去报工伤。手里只有门诊病历复印件,原件不知道放哪儿了。想问下,用门诊病历复印件去报工伤行不行啊?会不会因为不是原件就不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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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中,门诊病历是证明职工受伤情况以及就医过程的重要材料。很多人会有疑问,报工伤时使用门诊病历复印件是否可行。下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虽然条例未明确提及门诊病历,但它属于证明受伤情况和诊断的重要资料。 对于门诊病历使用复印件是否可行,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规定。从原则上来说,复印件是具有一定证明效力的,但相比于原件,其证明力较弱。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原件,最好提供原件,因为原件更能直观、准确地反映受伤情况和诊疗过程,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然而,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原件,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也是有可能被认可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复印件时,往往需要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来增强其证明力。比如,可以让医疗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者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其他相关材料,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受伤的事实和治疗情况。 此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通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他们对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在疑问,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者进行核实。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工伤认定和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工伤时使用门诊病历复印件不一定完全不行,但为了顺利通过审核,最好尽量提供原件,并准备好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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