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自愿给的转账是否能返还?
我和前任谈恋爱的时候,他自愿给我转了不少钱。现在分手了,他却要求我把那些转账都还给他。我觉得那些钱是他自愿给我的,不应该还。所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情侣自愿给的转账到底能不能返还啊?
展开


在探讨情侣自愿给的转账能否返还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转账的性质。有些转账属于赠与。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对方也接受了这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情侣关系中,如果转账是带有表达爱意、祝福等纯粹赠与的意思,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转的“520”“1314”之类有特殊含义的金额,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赠与行为一旦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 然而,还有一些转账可能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另一方转账,如果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这个赠与所附的条件就没有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转账款项。因为条件未达成,赠与行为的生效基础就不存在了。 另外,如果转账是基于借贷关系。也就是说,一方转账给另一方是因为对方借了钱,那么这就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即使是情侣之间,只要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就需要按照借贷关系来处理,借款人有义务返还借款。 所以,情侣自愿给的转账能不能返还,关键在于确定转账的性质,是单纯赠与、附条件赠与还是借贷关系,然后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