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是儿子名字,离婚时女方能平分房子吗?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父母付了房子首付,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想知道这套房子我有没有权利平分。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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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时女方能否平分该套房产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对于这套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我们要分情况来看女方在离婚时是否能平分。 首先,如果该房屋的贷款是由男方在婚前就全部还清了,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应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它是男方在结婚前就已经通过购买行为取得了完整产权,女方通常是不能要求平分这套房子的。 其次,如果该房屋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虽然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女方虽然不能平分整套房子,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 在实际处理中,对于增值部分的计算可能会比较复杂,通常要考虑房屋购买价格、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金额等因素。同时,若双方能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即可。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总之,离婚时房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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