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业辞退后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我被企业辞退了,现在手头有点紧,想把公积金提出来应急,但是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不知道被企业辞退这种情况,公积金到底能不能提出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希望懂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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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解决住房方面的需求。对于被企业辞退后公积金能否提出来这个问题,答案是有可能可以,但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如果被企业辞退后,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是能够提取的。不过,仅仅是被企业辞退,没有满足条例里规定的这些特定情形,一般是不能随意提取公积金的。 若满足提取条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所以,被企业辞退后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关键要看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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