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是女方,刚和丈夫办完离婚手续。在婚姻期间,他有出轨行为,对我造成了很大伤害。我想知道,现在离婚了,我还能不能要求他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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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 在法律层面,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并且男方存在上述这些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女方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是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的。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时间限制。如果是协议离婚,若女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三年内提出。如果是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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