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吗?

我刚和配偶离婚,在婚姻期间对方有出轨等过错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现在离婚手续已经办完了,我还能不能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概念。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对无过错方在精神上所受伤害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是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在这一年的时间内,法律认为无过错方可能还处于对离婚相关事宜的处理和认识过程中,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要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所以,离婚后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情形,以及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请求。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