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残疾了女方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他因为意外残疾了。现在我觉得生活压力特别大,而且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变了。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和他离婚呢?
展开


在法律上,男方残疾了女方是可以申请离婚的。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保障了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等情况下,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虽然男方残疾,但这并不影响女方提出离婚的权利。不过,如果女方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着重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仅仅因为男方残疾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婚前的感情基础、婚后的感情状况、离婚的原因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同时,在处理涉及残疾一方的离婚案件时,法院也会遵循照顾弱势群体的原则。如果男方因残疾导致生活困难,女方可能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中有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在提出离婚时,也需要考虑到男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