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我是女方,和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感觉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不想再这样耗下去,想结束这段婚姻。我想知道,我能不能不经过其他 程序,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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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方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女方直接起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且调解无效,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但女方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再次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