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男方使用了以后女方还能使用吗?
我和我老公都有社保,之前生育津贴我老公申请使用了,现在我想问问,我这边还能不能再去申请使用生育津贴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展开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从本质上来说,生育津贴是为了弥补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 关于男方使用生育津贴后女方能否再用,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女方有生育保险且符合当地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女方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里强调的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包含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说,女方自身满足缴纳生育保险时长、符合生育政策等条件时,就能以自己的名义去申请生育津贴,不会因为男方使用了就不能用。 但要是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使用了其生育保险里的生育津贴后,女方通常就无法再获得生育津贴了。因为男方的生育津贴主要是在女方无工作、无生育保险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生育补助,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一份生育津贴可领取。 不同地区对于生育津贴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