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在探讨工伤认定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的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所受的伤或者患的病是不是能算成工伤。而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也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我国,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的确认存在一定的关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这表明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关系的证明是重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但是,工伤认定部门通常并不具备直接确认劳动关系的职能。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有分歧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依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例如,劳动者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且用人单位认可的,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基于此进行工伤认定工作。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一般不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当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程序先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之后再进行工伤认定。这样的法律程序安排,既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