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欺诈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和现在的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后来发现签合同的时候单位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承诺的福利根本没有,工作内容也和合同说的不一样。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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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欺诈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欺诈”这个概念。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欺诈指的是单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让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比如单位明明没有某个项目,却告诉劳动者入职后会参与该项目,这就属于欺诈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当单位欺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是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发现单位存在欺诈行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单位承诺的书面文件、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单位存在欺诈行为。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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