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是否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发现公司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劳动者能不能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呢?需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后我有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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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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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马上就可以和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这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却不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少发工资等情况就属于此类。(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劳动者就有权解除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用人单位规定超长的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费等不合理规定。(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劳动者因为上述原因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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