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彩礼之后就可以不赡养了吗?
我给了女方彩礼,现在家里老人要求我履行赡养义务,但我觉得给了彩礼经济压力大。我就想问问,给了彩礼是不是就不用赡养老人了?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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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给了彩礼是否可以不赡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赡养”的法律概念。赡养,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关心的一种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或者法律拟制关系而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父母符合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条件,子女就有义务支付赡养费。 而彩礼,它是一种民间习俗,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彩礼的给予与否、给予多少,都是基于双方的约定和意愿,与赡养义务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给了彩礼,就免除赡养老人的责任。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任何其他因素而消除。无论是否支付了彩礼,子女都应当在父母需要的时候,履行赡养的责任,保障父母的生活需求。否则,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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