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是否可以反悔?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个协议就还没有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离婚协议书所附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在条件未成就时,协议不生效,双方都有重新协商的权利。 其次,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反悔了。因为此时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若要反悔财产分割部分,必须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反悔请求。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比如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子女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能否反悔要根据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以及具体的事项来判断。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都应该谨慎考虑,确保协议内容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