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可以不等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商量好要离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都达成一致了,不想再等离婚冷静期,就想尽快把手续办了。想问下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必须要等,有办法可以不等直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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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经过的,不可以跳过。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目的是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和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不过,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还有另一种离婚途径,那就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是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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