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漳州安置房能否进行二次买卖?

我在漳州有套安置房,之前已经买卖过一次了,现在想再把它卖出去,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二次买卖。我不太清楚安置房买卖的具体规定,也担心会有什么限制或者风险,所以想咨询下漳州安置房能不能进行二次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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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对于漳州安置房能否二次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安置房产权人拥有完整产权证书时,从法律层面他就有权对房屋进行二次买卖。 然而,很多安置房在交易上存在一定限制。比如有的地方政策规定,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5年)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防止投机性的炒房行为。在漳州,如果有类似的政策限制,那么在限制期限内进行二次买卖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等法律风险。 另外,即使安置房可以上市交易,在进行二次买卖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房地产交易流程。要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可能会影响到买卖双方的权益,比如买方可能无法取得合法的产权。总之,在进行漳州安置房二次买卖前,一定要确认房屋产权状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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