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人做B超后发烧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是肿瘤病人,做完B超后就发烧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啊?心里一直很忐忑,也不清楚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就怕自己的权益没得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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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肿瘤病人做B超后发烧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违规行为;二是存在过失;三是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四是违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对于肿瘤病人做B超后发烧这种情况,要先看做B超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一般来说,B超检查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检查手段,正常操作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发烧。但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消毒不严格等违规操作,有可能引发感染导致发烧,这种情况下就满足了违规行为这一条件。 接着要看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假如因为医务人员疏忽,没有遵循消毒流程,那就是存在过失。然后看发烧是否属于人身损害,发烧本身可能是身体的一种应激反应,如果只是短暂低烧且很快恢复,可能不一定构成严重的人身损害;但如果发烧持续时间长、温度高,对患者身体造成了进一步伤害,就可以认定为有人身损害。最后,还得确定违规行为和发烧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发烧确实是因为B超检查中的违规操作导致的。 如果经调查核实,上述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都满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但如果经过鉴定,B超检查过程符合规范,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发烧是由于患者自身病情发展等其他原因导致的,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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