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我都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前阵子出了车祸,对方负全部责任。我身体受了伤,住了几天院,车也撞坏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在赔偿方面都能要求些什么?希望能了解得全面一些,包括各种可能涉及到的赔偿项目。
展开 view-more
  • #车祸赔偿
  • #人身损害
  • #财产损失
  • #误工费
  • #护理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发生车祸对方全责,您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这就是您因为这次车祸受伤去看病、治疗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买药费、住院费等都算。这个费用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这些证据来确定。要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疑问,得由他们来负责举证。赔偿数额一般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不过像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如果还没实际发生,您可以等发生后再另行起诉;但要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能确定一定会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要求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误工费也可以要求赔偿。这是因为您受伤没办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误工时间以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要是因为受伤残疾一直没办法工作,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如果您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是实际减少的收入;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没办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 护理费也是赔偿项目之一。就是照顾您的人产生的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的护工,就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要是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也可以按照他们的意见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到您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要是因为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会根据您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限,不过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 交通费同样能要求赔偿,这是您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花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坐公交地铁的费用等。但必须有正式票据,而且票据要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有相关规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要是您确实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为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您本人和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对方也得赔偿。 营养费是根据您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要是因为车祸导致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这个是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要是您虽然受伤残疾了,但实际收入没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轻但对工作影响大,还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有规定。 另外,如果车祸造成了您的财产损失,比如车辆损坏、衣物损坏等,您也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需要提供相关财产损失的证据。 相关概念: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就是一审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环节结束的那个时间点。这个时间点很关键,因为很多赔偿项目的计算是以这个时间为准的。 护理依赖程度:指的是因伤致残后,受害人对他人护理的依赖情况,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以此来确定护理级别和赔偿标准。 定残日:就是通过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日期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