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车主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当开车撞伤人后,车主需要承担的费用通常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为了治疗伤者因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而产生的费用。它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医疗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车主承担。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车主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若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车主就要支付护理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 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伤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还有交通费,这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此外,如果伤者构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若不幸导致伤者死亡,车主需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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