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诉讼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在我国,出车祸后的诉讼时效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问题。 首先,关于出车祸后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通常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知道自己因为这场车祸受到了损失,并且知道应该向谁主张赔偿的时候开始计算三年。比如,你在车祸发生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确定了具体的损失,从这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过,如果在这三年期间,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要求对方赔偿,或者对方同意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次,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在不同的处理阶段有不同的规定。 在事故现场处理阶段,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检验、鉴定的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如果涉及到赔偿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了解这些时间限制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出车祸后,一定要及时关注各个时间节点,避免因为超过时效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对相关流程和时间规定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