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和摩托车相撞,责任该如何划分?


小车和摩托车相撞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这是责任划分的重要基础。他们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比如车辆的位置、刹车痕迹、碰撞点等,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行驶状态和操作行为。 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和常见情况如下: - **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如果某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其他方则无责任。例如,一方存在闯红灯、超速、逆行、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该方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比如,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一般承担主要责任;若小车驾驶员酒驾,那么小车驾驶员通常会被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 **双方都有过错**:当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时,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小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而摩托车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果小车的超速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那么小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双方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相当,那么双方可能承担同等责任。相关法律依据同样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 **特殊情况**: - 若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或证据灭失,交警部门无法查证事故真相时,逃逸的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摩托车与小车相撞后,摩托车驾驶员为逃避责任逃离现场,那么摩托车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 如果当事人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及证据,那么他们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但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 **均无过错**:当事故属于交通意外,各方均没有过错时,各方均无责任。例如,由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如突然刮起的强风)导致车辆失控发生碰撞,且双方驾驶员都采取了合理的避险措施,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均无责任。 如果在一些复杂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也无法判定,交警部门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告知各方当事人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