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车场被撬,谁来承担责任?


当车子停在车场被撬时,确定责任承担方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区分停车场的性质。停车场主要分为收费停车场和免费停车场,不同性质的停车场,其管理方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对于收费停车场,车主与停车场之间形成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撬,停车场管理方有义务保障车辆的安全,若因其管理不善,比如安保措施不到位、监控设备损坏等导致车辆被撬,那么停车场管理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停车场的大门长期敞开无人值守,或者监控摄像头大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车辆被撬,停车场管理方就难辞其咎。 而对于免费停车场,情况相对复杂一些。虽然免费停车场没有收取保管费用,但如果停车场管理方存在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停车场是由商场、酒店等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使用的附属设施,商场、酒店等作为管理方对停车场有管理义务。若因管理方的过错,如未及时修复损坏的照明设备,导致停车场光线昏暗,增加了车辆被撬的风险,那么管理方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管理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比如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安排了安保人员定时巡逻等,那么管理方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车辆被撬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车主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车主在发现车辆被撬后,应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调查,尽可能获取侵权人的信息,以便向其索赔。 当车子停在车场被撬时,车主可以先与停车场管理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停车凭证、监控录像、报警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