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未交的情况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查看公积金账户发现没交,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公积金未交可能会有哪些情况呢?是公司故意的,还是有其他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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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未交,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能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若未办理,就属于公积金未交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公积金未交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一种是单位主观故意不缴纳。部分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规。例如一些小型企业,为了节约开支,忽视职工的公积金权益。 另一种可能是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比如企业遭遇重大经济危机、资金链断裂等情况,可能暂时无力承担公积金缴存。但即便如此,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还有可能是单位工作人员疏忽,在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时出现失误,导致职工公积金未交。比如忘记办理新入职员工的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等。 如果职工发现自己的公积金未交,首先可以和单位沟通了解情况。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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