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有什么规定?


在会计工作里,现金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说科目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通常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来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这个“库存现金”科目很好理解,就好比我们个人钱包里的现金,企业放在保险柜等地方随时可以使用的现金,都通过这个科目来记录。比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就是增加了“库存现金”;当企业用现金支付费用等,就是减少了“库存现金”。 接着是账务处理。当企业收到现金时,账务处理要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例如,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就借记“库存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就好比我们卖了东西收到钱,一方面钱包里现金多了,另一方面收入也增加了。 当企业支付现金时,账务处理是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比如企业用现金支付办公用品费,就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库存现金”。这就像我们用钱包里的钱去买了办公用品,钱包里现金少了,同时费用增加了。 此外,企业还需要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这就像是我们每天晚上都会数一数钱包里还剩多少钱,看看和自己记录的是否一致。如果发现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现金的清查,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如果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要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现金溢余,贷记“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现金短缺,借记“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 总之,企业在进行现金的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财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