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出纳,需要从哪些方面熟知现金管理制度?


作为一名出纳,熟知现金管理制度是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安全的重要基础。以下从几个关键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现金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金进行结算。这些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现金进行交易,超出范围的通常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结算。 其次是现金的库存限额。开户银行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定企业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一般来说,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核定的依据通常是企业3 - 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个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再者是现金的收支管理。企业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另外,出纳还需要做好现金的日常核算和保管工作。要设置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的收支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对于现金的保管,要确保现金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专用的保险柜,并定期进行盘点。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操作流程,防止现金被盗、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最后,关于现金的监督检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检查。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和审查,确保现金的收支符合规定。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总之,出纳人员只有全面、深入地熟知现金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