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无效,指的是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 首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比如,用人单位故意夸大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情况,使劳动者在误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其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是法律规定其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等。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不承担这些责任,或者排除劳动者获得相应权益的权利,这种合同是无效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这就排除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获得赔偿的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样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这些约定都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作出了强制性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无效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了解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