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所得税有哪些变化?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发现会计准则里所得税这块好像和之前不太一样了。我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会对公司的税务处理产生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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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中,会计准则里所得税相关内容的变化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一下会计准则中所得税的主要变化。


首先是核算方法的转变。在旧的会计准则下,企业对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等。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纳税影响会计法则考虑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但新会计准则更倾向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这种方法更注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企业拥有一项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为 100 万元,计税基础为 80 万元,这就产生了 20 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明确规定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要求。


其次是对于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和处理更加明确。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新准则对暂时性差异的分类更加细致,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增加,企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会导致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减少,企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上会减少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在税法上,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允许扣除,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另外,在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方面也有变化。旧准则下,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税款的调整来确定。而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则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例如,企业当期实现利润总额 1000 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 100 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 50 万元。那么当期应交所得税 =(1000 + 100 - 50)× 25% = 262.5 万元,递延所得税 =(50×25% - 100×25%)= -12.5 万元,所得税费用 = 262.5 - 12.5 = 250 万元。


最后,新会计准则对于所得税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更加严格和详细。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如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关系、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等。这样的披露要求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所得税状况,评估企业的税务风险和财务健康程度。这些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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