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注意哪些?
我在常州市买了拆迁安置房,打算提取公积金来缓解购房压力,但不清楚提取公积金有啥要注意的。想了解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后,提取公积金在流程、材料、条件等方面有哪些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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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后提取公积金,有不少方面需要注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提取条件。职工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属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范畴,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提取公积金的资格。 其次是提取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等能够证明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等基本证件。职工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公积金的提取。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然后是提取的额度和时间。提取额度通常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时间上,一般要求在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提取手续。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在常州市,职工需要留意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避免错过提取时间。 另外,在提取过程中要注意办理流程。职工可以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打入职工指定的账户。 最后,如果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可以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或者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为职工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帮助职工顺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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