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合同保全是保障合同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措施,其主要特征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概念及其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合同保全的主要特征。 首先,合同保全的目的具有特定性。合同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当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可能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合同保全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债务人恶意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导致其无法偿还对债权人的债务,此时债权人就可以运用合同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保全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 其次,合同保全的方式具有法定性。合同保全有两种法定方式,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例如,甲欠乙钱,丙又欠甲钱,但甲却不向丙追讨,乙就可以行使代位权向丙追讨。撤销权则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实现的减少财产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比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这些方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行创设其他的合同保全方式。 再次,合同保全涉及第三人。合同保全制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涉及到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在代位权中,债权人是向债务人的债务人(第三人)主张权利;在撤销权中,债权人要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合同保全不仅仅局限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将效力延伸到了第三人。 最后,合同保全是一种债的对外效力。合同保全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它是债的效力的对外扩张,不同于债的对内效力(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合同保全,债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财产变动,以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 总之,合同保全的这些特征使其成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在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