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呢?


债权凭证是执行法院向债权人发放的,用以证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书面凭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债权凭证的特征。 首先,债权凭证是一种权利凭证。它本质上是法院为了证明债权人对债务人拥有债权而出具的书面文件。这就好比我们去银行存钱,银行给我们的存单,它证明了我们和银行之间存在存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债权凭证中,债权人凭借它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债权凭证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产物,它明确了债权人的债权存在。 其次,债权凭证具有可申请执行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持有的债权凭证就可以发挥作用。债权人可以依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比如,在之前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发放了债权凭证。之后,一旦发现债务人有了新的财产,债权人就可以拿着债权凭证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这体现了债权凭证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再者,债权凭证具有永久性。债权凭证所记载的债权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灭。只要债务人没有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一直存在。这和一般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一般的债权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债权凭证不受这种限制,它可以长期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最后,债权凭证具有可转让性。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凭证所代表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这就像我们把自己拥有的一项权利转让给别人一样。在转让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比如通知债务人等。一旦转让成功,第三人就取得了原债权人的地位,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为债权凭证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债权凭证具有权利凭证、可申请执行性、永久性和可转让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债权凭证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