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首先,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活动。刑事诉讼是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的,这些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这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性,是国家行使刑罚权的重要活动。 其次,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和执行等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要遵循法定的审判程序,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对每一个诉讼阶段的具体程序都作了详细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再者,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这是刑事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关键所在。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行政诉讼则是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而刑事诉讼的核心是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另外,刑事诉讼有特定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例如,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这些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使得刑事诉讼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 最后,刑事诉讼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刑事诉讼通常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程序,相互之间紧密相连,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发展和延续。只有完成前一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而且各个阶段的活动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不能随意颠倒或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