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特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首先是自愿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这意味着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主地表达了对财产分割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里强调的“协议处理”,就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如果一方是在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其次是要式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据可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面协议更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夫妻双方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方式,但之后一方反悔,由于没有书面协议,另一方很难证明当初的约定内容。而书面协议可以详细记录财产的种类、数量、分割方式等具体信息,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再者是附条件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也就是说,只有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那么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后来又和好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这份协议就不会对双方的财产产生实际的分割效力。 最后是公平性。虽然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但财产分割协议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协议的内容不能明显偏袒一方,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显失公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例如,一方利用另一方对法律的不了解,签订了一份几乎将所有财产都归自己所有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合理分割财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公平、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