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具有哪些犯罪特征?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犯罪特征。 首先来看一般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的犯罪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那就不构成累犯。比如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若之前犯交通肇事罪,之后又故意犯罪,就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条件。其二,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说,前罪至少被判处有期徒刑,后罪同样也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这个时间限制很关键,如果超过了五年再犯罪,通常就不构成一般累犯。 再说说特别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的特征在于: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特定犯罪中的某一类。二是不受前后罪被判处刑罚种类的限制,也不受前后罪时间间隔的限制。只要犯了这几类特定犯罪,无论前罪和后罪被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后罪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多久发生,都构成特别累犯。 累犯制度的设立,主要是因为累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他们在接受刑罚处罚后仍再次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深,改造难度较大。所以,法律对累犯规定了从重处罚的原则,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权威。对于涉嫌犯罪的人来说,了解累犯的特征和法律规定,有助于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