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有什么特征?


单位受贿罪是一种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了解它的特征有助于判断单位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单位受贿罪的特征: 首先,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单位,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这些单位在社会中承担着特定的职能和责任,与一般的非国有单位有所区别。比如国家机关,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国有公司、企业则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确了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单位必须是有意识地、主动地去实施受贿行为,并且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这里的利益既可以是合法利益,也可以是非法利益。例如,某国有单位明知对方有求于自己,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故意接受对方的财物,答应为其谋取某种利益,这种情况就符合主观故意的特征。 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了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则是指被动地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且,这些行为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这种利益是否实现。比如,某国有单位接受了某企业的财物,答应为该企业在项目审批上提供便利,即使最终项目审批没有成功,也不影响单位受贿罪的认定。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国有单位承担着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其廉洁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单位受贿行为破坏了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国有单位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单位受贿罪的特征是多方面的,需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等角度综合判断。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现国有单位存在可能涉嫌受贿的行为,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