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成都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办户口迁移证委托书该怎么写?


公民在成都迁移户口,不同情况所需手续不同: 如果是普通百姓常见的投靠入户: - 夫妻投靠入户:需要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要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 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需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 如果是毕业生: - 户口在学校且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 户口在学校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一般如下:首先,要得到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让其出具接收证明;接着,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关于办户口迁移证委托书的写法,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等;说明委托事由,比如因在外地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户口迁移相关事宜;明确委托权限,比如全权代办户口迁移及办理/补办身份、领取相关文件及证件等;还要写明委托期限,通常到相关手续结束之日止;最后由委托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委托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委托书就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准迁证:是由户口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允许户口从其他地方迁入本地的凭证。 迁移证:是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该居民户口准予迁出的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