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次性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次性工伤保险报销,简单来说就是职工遭遇工伤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拿到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用来弥补工伤带来的损失。 在成都,要进行一次性工伤保险报销,首先得符合相关的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具备申请报销的资格。 接下来就是申请流程。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三步,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如果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四步,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准备报销材料去申请报销了。一般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第五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将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职工或其近亲属。 总之,成都一次性工伤保险报销有严格的条件和规范的流程,大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这样才能顺利拿到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