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如何申领工伤津贴?


申领工伤津贴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成都申领工伤津贴,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首先是条件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也就是说,要申领工伤津贴,前提是被认定为工伤且达到相应的伤残等级。 接着是申领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凭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用于明确伤残等级;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用于证明申领人的身份;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以便后续工伤津贴的发放。此外,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然后是申领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步是申请工伤津贴。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津贴将按月发放至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 总之,在成都申领工伤津贴,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好材料,遵循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