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的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上班的公司老是无故克扣我的工资,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克扣工资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支持我向公司索赔,好让我心里有个底去和公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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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克扣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的应得工资是指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关于克扣工资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方面,除了上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所以,除了这些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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