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都工伤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在成都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申请工伤津贴,但不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我已经做了工伤认定,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跑哪些部门,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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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津贴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期间,以及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辅助器具后,按月领取的生活保障费用。在成都办理工伤津贴,有着明确的流程和规定。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是基础且关键的一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不可或缺。在工伤认定完成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工伤津贴的重要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申请工伤津贴。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津贴。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发放工伤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分别对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津贴标准作出了规定。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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