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赔偿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主要程序: 首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最后是工伤赔偿的申请与支付。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